Home: LFDSN 2019 Programme Travel Information Report & Photos
社会规范形成与动态变化的逻辑学国际研讨会
撰稿:卢一苇、李炎、李旭、杭颖颖 摄影:李炎、杭颖颖 校审:董惠敏
浙江大学哲学系、浙江大学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
2019年5月4日至5日,浙江大学学科会聚系列论坛之“双脑计划”——社会规范形成与动态变化的逻辑学国际研讨会(Workshop on Logics for the Formation and Dynamics of Social Norm)在浙江大学成功举办。此次会议由浙江大学主办,由浙江大学哲学系、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承办,并得到了清华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社交网络的信息流逻辑研究”、浙江大学“双脑计划”人文社科专项项目、浙江大学“大数据+推理与决策创新团队”的资助。会议主题为“关于社会网络和社会规范的逻辑”,会议的主要目标在于以新的形式系统去研究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概念及其关系。以往的形式研究主要集中于价值偏好或价值判断的聚合。与此不同的是,此次研讨主要集中于社会网络这一微观层面上的主体交互。在这一过程中,主体之间互相分享证据或论据,从而改变其偏好或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新的规范产生,也有旧的规范消失或趋之稳定。此次研讨会就是为了了解这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同时强调社会结构和动态交互在这一过程中的相互作用。上述的部分社会交互过程在一些学科范式下已经得到研究,例如进化博弈论、基于模拟的计算机科学。而此次研讨会的重点是引入动态认知逻辑和形式论辩理论等形式工具,基于主体在每一阶段的理性推理过程来去理解规范的生成和存留。同时,此次研讨会还采用了案例研究的方法,探讨了在自动驾驶、解决规范冲突等实际情形下的规范生成,也涉及到法律规则、个人与社会价值等广泛议题。本次会议由清华大学刘奋荣教授和浙江大学廖备水教授担任大会主席。经会议程序委员会的同行评审后,本次会议共接收14篇投稿文章,这些文章很好地涵盖了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此外,本次会议还特别邀请了4位在哲学、逻辑学、计算机科学和博弈论领域的杰出研究者进行了特邀报告。
首先,本次会议共有四场特邀报告。印度金奈数学科学研究所的Ramanujam教授作了题为“Towards Reasoning about Collective Memory”的报告。他首先分析了集体记忆这一概念,并在此基本上构建了模型,用以刻画不同主体交互过程中集体记忆的形成过程。他提出,集体记忆在这一过程中是通过其不同邻域的相邻主体的支持而演化生成的。
美国纽约大学的Adam Brandenburger教授作了题为“Agreement and Disagreement in a Non-Classical World”的报告。他提出经典概率论中的结论——贝叶斯主体不能就争执达成一致,不适用于非经典世界,如量子世界。受量子机制的启发,他使用带标记的概率方法研究了非经典世界的认知问题,并得出了三种可能的结果。
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Hanti Lin助理教授作了题为“Rethinking the Epistemology of Belief Dynamics”的报告。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方式可用于处理关于动态信念的认识论问题,即信念修正理论、贝叶斯主义和学习理论。通过识别这三种方式中的核心认识论观点和理论修正变化部分,他认为这三种理论是可以相容的。
德国拜罗伊特大学的Olivier Roy教授作了题为“Deliberation, Single-Peaknedness, and Voting Cycles”的报告。他指出,虽然已有文献提出群体协商可得到“群体成员的偏好是单峰的”这一条件,从而解决循环投票问题,但其研究团队经过计算机模拟后发现,这种单峰偏好并非是解决循环投票问题的必要条件。这一结果在一方面支持了群体协商在解决循环投票问题上的积极作用,在另一方面表明单峰偏好只有在受限条件下才能回答循环投票问题。
此外,本次会议还包括十四场论文报告。其中,在集体态度、社会互动与博弈方面有如下四场论文报告。德国拜罗伊特大学和比利时根特大学的Frederik Van De Putte博士作了题为“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ceptance”的报告。他首先说明Ingham对集体接受度的两种划分:合规接受(norm-shared acceptance)与普遍接受(universal acceptance)。为此,他构造了刻画这两类接受度的模态逻辑及其公理化系统。这样的模态逻辑是可靠完全的。
德国拜罗伊特大学和班贝克大学的Dominik Klein博士作了题为“Social Interaction and Pointwise Intersection in Neighborhood Modal Logic”的报告。他指出,合取模态在刻画知识、信念、规范、证据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如何为广义的合取模态给出一般性的结果,依然值得探究。为此,他提供了一种邻域模型,并证明了关于合取模态的模态逻辑在此邻域语义下的可靠性与完全性。
清华大学的张天玮同学作了题为”Solution Complexity of Local Variants of Sabotage Games”的报告。她主要针对图博弈中的蓄意破坏博弈(sabotage game)的不同变种的博弈解进行分析,并为其提供博弈解复杂度的相关算法。
清华大学的付小轩作了题为“Reason-based Probabilistic Preference Lifting”的报告。她依据已有的四种偏好提升规则,通过取样这一概念,为在日常情景下提升偏好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她采用偏好概率逻辑来刻画此偏好提升概念,并给出了此逻辑的公理系统。
在博弈与决策、论辩与概率方面的共有三场论文报告。来自南开大学的姜桂飞博士作了题为“Bisimulations and Expressiveness of Game Description Languages”的报告。她主要介绍了其研究团队采用互模拟对博弈等值问题进行研究这一工作。姜博士首先给出了广义博弈描述语言及其认知扩张,然后采用互模拟这种一般性的方式研究了这两种逻辑博弈语言的表达力。
英国剑桥大学的刘洋研究员作了题为“Indeterminate Comparative Probability: A Decision-Theoretic Foundation”的报告。他首先简答介绍了贝叶斯理论的历史及其理论基础,提出了在实际的决策中主体推理基于的是不确定概率和不完全偏好。为了刻画不确定概率,刘博士给出了一个对Savage工作的最小修正,即只将概率变为不可比较,并给出其公理系统。
中山大学的余喆博士作了题为“Formalization of Argumentation Schemes for Slippery Slope Argument”的报告。她的工作主要是为日常出现的谬误论辩——滑坡论证(SSA)——提供一种形式化处理方式。她采用形式论辩理论来讨论价值判断在评估SSA中的重要性。
在信念与证据、推理与理由方面,有下面四场论文报告。清华大学的石辰威博士作了题为“Justified True Belief Revisited in Topological Argumentation Model”的报告。他提出了一种刻画“被辩护的真信念”这一知识概念的拓扑论辩模型。他指出,这种形式定义下得到的知识概念可以避免葛梯尔问题,并能排除与怀疑论紧密相关的针对知识的封闭性。
浙江大学的Davide Fassio研究员作了题为“Pluralism about Reason Accrual”的报告。他首先介绍了原因累积现象及其不同的哲学模型,并指出现有哲学模型不可完全独立地解释原因累积现象的复杂机制。随后他提出了累积多元论,即依据不同语境分别使用不同的模型机制,并说明这种理论更具一般性。
清华大学的吴小安博士作了题为“A New Modification of the Halpern-Pearl Definition of Causality”的报告。他首先通过例子说明因果性可以在常态下以反事实条件来说明。虽然Halpern-Pearl的结构方程模型可较为良好地刻画因果性,但在处理“多重决定”问题尚有不足。他据此提出一个新的结构方程模型以解决此这一关于因果性的重要问题。
清华大学的桂海斌作了题为“Evidence-based Expectation and Doubt”的报告。他扩张已有的基于邻域语义的信念逻辑,即新增加一个期望算子,并通过期望算子与全称模态来刻画怀疑这一认知概念。这样一个新的认知逻辑可以证明,信念、期望、怀疑是三种不同的认知概念。
在社会选择与决策、法律与伦理方面,有如下三个论文报告。挪威卑尔根大学的Thomas Ågotnes教授作了题为“Reasoning about Social Choice in Modal Logic Quickly Becomes Undecidable”的报告。他首先区分了社会选择理论的两种偏好——实际的偏好和声称的偏好,并给出了一个刻画这两种偏好及社会选择理论的模态逻辑。他证明了当主体数量足够多时,刻画社会选择理论的模态逻辑是不可判定的。
波兰卢布林天主教大学的Piotr Kulicki副教授作了题为“Virtue Ethics for Autonomous Cars”的报告。他提出可以把德性伦理学作为自动驾驶汽车的元伦理理论。德性伦理学这种理论更适合用于处理在实际情境下的社会冲突,因而更适用于基于机器学习的自动驾驶技术而非经典的基于规则的算法。
北京师范大学的琚凤魁副教授作了题为“Modeling Legal Systems with Conflicts”的报告。他通过举例说明了法律冲突及其冲突解决这些法律现象,并强调法律冲突的解决需要基于两类偏好序:基于同一法律条文的偏好以及针对不同法律条文的偏好。他给出了一个可用以刻画在法律情境下解决冲突的形式语言和形式语义。
本次研讨会为期两天。通过论文报告和讨论交流,本会议不仅表明了从动态认知逻辑和形式论辩理论出发、对社会规范进行系统性研究的可行性和重要性,而且为未来的研究指明了方向。与此同时,此次研讨会不仅加强了逻辑和论辩领域的交叉研究,也促进和加深了浙江大学哲学系和语言与认知中心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在逻辑和论辩相关研究方向上的交流合作。